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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網路規範 / 電腦教室管理規則

電 腦 教 室 使 用 規 範

1. 電腦教室請由任課教師開啟,鑰匙不得任意交予其他學生開啟。

2. 學生於上課以外時間使用電腦教室,須得任課教師及教務處同意後使用。

3. 學生上課應按任課教師指定座位入坐並隨時保持教室清潔。

4. 學生應遵從任課教師指導妥善使用機器,不得任意拆裝或搬遷機器或擅自搬動桌椅。

5. 機器如有故障,立即報告教師處理,不得自行拆卸及擅改系統設定。

6. 總電源與冷氣開關,由任課教師負責管理,禁止學生擅自啟用。

7. 教室內陳列之書轄等可借閱,借閱完畢須歸原位,非經教師允許不可借出電腦教室。

8. 不得攜入食品或飲料,若有垃圾請攜出至門口分類置入資源回收桶。

9. 課畢,任課教師及學生應檢查機器、電源並將滑鼠、鍵盤、座椅歸位,
    任課教師指定值日學生,負責清潔維護。。

10.除任課時間外,電腦教室不開放,如須使用電腦教室請事先向教務處登記洽用。

11. 本規則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後公佈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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