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複印及列印辦法
一、本館為便利本校師生研究及館際合作,複印及列印相關資料,特訂本辦法。
二、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經本館同意後可自行複印及列印資料。
三、複印本館資料以不超過原資料(連續性出版品以一期計)頁數十分之一為限。
四、學生申請複印個人資料,每面收成本費新臺幣二元計
五、學生申請列印資料,收費依教育部公告資訊收費標準實施。
收費如下:黑白列印A4每面2元,彩色列印A4半圖文5元、A4全圖文10元。
六、教職員工申請複印及列印資料暫不收費,但每次以一份為限。
七、不得以複印及列印之資料印成書刊發行。
八、本館複印 及列印資料採讀者自助為之。
九、本館可供複印資料,以一般流通資料為限,惟特別性資料以及紙張裝訂易損傷不堪
複印者,須經本館主任核准後,始可複印。
十、本辦法經行政會報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