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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借閱規定 / 其他相關規定 / 複印及列印辦法

國立蘭陽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複印及列印辦法

一、本館為便利本校師生研究及館際合作,複印及列印相關資料,特訂本辦法。

二、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經本館同意後可自行複印及列印資料。

三、複印本館資料以不超過原資料(連續性出版品以一期計)頁數十分之一為限。

四、學生申請複印個人資料,每面收成本費新臺幣二元計

五、學生申請列印資料,收費依教育部公告資訊收費標準實施。

    收費如下:黑白列印A4每面2元,彩色列印A4半圖文5元、A4全圖文10元。

六、教職員工申請複印及列印資料暫不收費,但每次以一份為限。

七、不得以複印及列印之資料印成書刊發行。

、本館複印 及列印資料採讀者自助為之。

、本館可供複印資料,以一般流通資料為限,惟特別性資料以及紙張裝訂易損傷不堪

    複印者,須經本館主任核准後,始可複印。

十、本辦法經行政會報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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