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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館規定 / 借還書規定

借書時間

每週至週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十分 (112.10.01開始實施)

國定假日不開放

寒暑假開放時間另訂。

借書規定

.教職員工:借書總數為10冊、借期4

.學生:借書總數為6冊、借期3,若無人預約可續借1次

.預約:欲借圖書,如已借出,可向出納台辦理預約手續

.續借:必須在借期屆滿前辦理。

.期末還書日期,另行規定。

.如因特別需要,本館可隨時收回借出的圖書資料。

逾期遺失處置

凡學生借書期屆滿未還,逾期1日每冊罰停借1天,逾期7天以上罰愛校服務乙次

借出書籍請妥予愛護,若有遺失、污損、毀壞等情形,應由借閱者自行購買原書之同一版本賠償。若因絕版或其他因素無法購得此書,需以現金賠償,款額依原定價或時價估計後照價賠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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